用手機版釘釘查看公司文件后自動下載,原盒馬設計師被公司以“違反保密義務”為由開除。
9月8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的一則民事判決書中獲悉,日前,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這起勞動合同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劉某不構成違約,盒馬應支付劉某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工資差額及十三薪等合計19萬余元。
判決書顯示,原告劉某于2018年入職上海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盒馬公司”),擔任設計專家。劉某稱,自己在職期間“兢兢業業”“大量加班”,但2020年7月至12月兩個季度的工作考核皆不合格,每月被扣發30%的績效。
2021年1月15日,劉某收到盒馬公司單方面發出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通知中載明“因您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決定提前解除和您的勞動合同。”
隨后,劉某將盒馬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支付2020年度獎金、工資差額、競業限制補償金及加班工資等費用。
被告盒馬公司辯稱,原告劉某在職期間未經批準,使用釘釘軟件時違規、私自下載大量文件到個人手機上,該行為嚴重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及《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中規定的員工保密義務,亦給公司造成商業秘密泄露的巨大風險,公司據此解除與原告之間的勞動合同,屬于合法解除行為。另外,原告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期間考評均不合格,公司無須支付原告上述期間的工資差額。原告存在嚴重違紀行為,根據公司規章制度,原告不符合十三薪的領取條件。
原告劉某表示,自己使用手機操作釘釘軟件查看文件時,一般的文件是點開預覽,點擊預覽就自動下載保存了,在職期間,自己對此一直不知曉,所有的同事都是這樣操作的。在劉某工作長達兩年期間內,公司從未告知該情況是違紀的。
根據原告劉某當庭演示,她用手機打開釘釘軟件,點擊預覽一個PDF文件,并未點擊下載,顯示該文件自動下載保存到了手機文件夾中,劉某又預覽兩個EXECL文件,同樣顯示自動保存,DOC文件則沒有保存。被告閱看后表示,不清楚為什么有的文件打開就保存在云盤以及手機文件夾中,有的并沒有保存在文件夾里。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首先,關于原告保密義務涉及到的文件范圍,被告在仲裁及庭審中對原告能否在手機上下載DWG文件存在前后不一致的表述,可見被告對于釘釘軟件中哪些文件屬于員工保密義務的范疇并不明確。被告亦未提出證據證明,其曾就釘釘軟件上工作的操作事項對員工做出過相應提示,被告主張原告在使用釘釘軟件時私自下載大量文件,違反保密義務,給被告造成商業秘密泄露的巨大風險,該主張缺乏充分的說服力。
其次,根據原告劉某當庭演示的結果,釘釘軟件上的部分文件的確存在點擊預覽即保存在原告手機中的情形,被告對此亦不能做出合理解釋,被告亦未舉證證明原告存在其他不正當下載保密信息的行為,原告主張其對釘釘軟件中文件下載并不知情的陳述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法院難以認定原告對于文件下載到手機上存在主觀惡意。
由此法院認為,盒馬公司認為劉某存在嚴重違紀的行為,缺乏充分的事實依據,法院不予采納。
最終,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判決,盒馬公司應支付原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十三薪及10月至12月期間的工資差額。同時,由于劉某未提供證據證明其與盒馬公司之間就2020年度獎金的發放存在約定,及自己符合年度獎金的發放條件,法院對于該主張不予支持。
責任編輯: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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