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全省農作物病蟲害防控、保障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安全生產,省農業農村廳日前印發《關于用好農業防災救災資金做好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確我省對開展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工作的補助細則。
《通知》明確,補助資金用于支持我省早發、常發、重發區域的小麥、玉米重大病蟲害以及農區蝗蟲等農作物重大病蟲疫情防控,范圍覆蓋農作物病蟲害及新發現可能給農業生產造成災害損失的重大病蟲害、植物疫情等,確保重發區域病蟲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發突發重大農業植物疫情得到有效處置,不出現農作物大面積絕收成災,有力保障糧食安全和農業生產安全。
《通知》明確,對我省早發、常發、重發區域的小麥、玉米重大病蟲害及農區蝗蟲等農作物重大病蟲疫情防控,以及承擔新發、突發重大農作物疫情防控的有關單位予以補助。資金用于病蟲害防治有關購買藥劑、應急處理、統防統治作業,生物防治、綜合防治、生態控制技術,重大病蟲監測設備運維、誘蟲燈等監控撲殺設施器械配置、檢疫處理以及必要的技術指導培訓等,具體由農業農村部門結合防控需求組織實施、據實使用,可采取物化補助和作業補助等方式,優先對農戶生產風險高、防控需求迫切的環節予以補助。其中,物化補助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作業補助按照準確核定的承擔統一實施任務量直接發放給提供作業服務的主體。(記者 吳莎莎)
責任編輯: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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